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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发现是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开发商向农民征地钱付给谁
2020年5月20日  广州合同履行律师

 宋律师广州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 ,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买房发现是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买房发现是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限制交易的,如果住满五年并且取得完整产权的,可以按商品房进行交易,如果未取得完整产权而出售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的。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




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限制交易的,如果住满五年并且取得完整产权的,可以按商品房进行交易,如果未取得完整产权而出售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开发商向农民征地钱付给谁

开发商向农民征地钱付给谁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发商向农村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征地拆迁的费用要给多少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


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发商向农村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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